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批准《宜宾市村落风貌指引导则》等2项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原《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宜宾市公共环境雕塑艺术工程建设质量技术规范》等3项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的公告》(宜市监公告〔2020〕23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