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内蒙古东部地区盐碱地水稻栽培技术规程》等29项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标准文本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内蒙古标准文献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查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