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0号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型消防站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型消防站建设规范》(DB15/T 494-2011)地方标准,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