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42159-2014
备案日期:2014-04-18
备案公告: 2014年第6号(总第174号)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新建、整修、拆除等工程施工中,额定起重量在160kN以下,以卷扬机、曳引机等电力驱动的、用吊笼沿导轨做垂直运行的货用施工升降机;不适用于电梯、矿井提升机及升降平台。其它场合使用的物料提升机可参照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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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超、马俊、杨栋梁、张桢、张士星、曾峰、陈冬青、王新华、胡胜文、宋艳芳、许志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