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44734-2015
备案日期:2014-12-18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总第184号)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生活和农业用水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水资源的使用和管理。主要用于计划用水管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节水先进性以及建设节水型社会等相关工作。
广东省水文局、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卢华友、林叔忠、史栾生、李湘姣、王钊、许扬生、易小兵、陈子平、邓良斌、王超、张蕾、邹战强、杨琳;参与起草人:赵孟绪、吕曼、孙春敏、徐靖、王小军、王祝、苏明娟、刘粤生、王晓蕾、易淑珍、曾维权、陈康凡、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