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45028-2015
备案日期:2015-01-16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总第184号)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的基本要求、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文体建设、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以村为单位的美丽乡村建设。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财政厅农村综合改革处、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永春县人民政府、沙县人民政府、长泰县人民政府
王彬彬、江文、程晓明、林美如、王永良、李贤星、汤海川、林日辉、梁静、林祎闽、王海瀛、陈灿、康雪娟、董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