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45016-2015
备案日期:2015-01-16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总第184号)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氙气放电灯(以下简称“氙气灯”)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照明含道路、隧道、广场、场馆、码头等场所,由氙气灯泡、专用电子镇流器组成的,使用电源电压100V~250V,50Hz/60Hz交流电源的氙气灯
漳平昌胜节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漳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厦门市标准化协会
葛莉荭、肖直瀚、蔡培凯、宁勤胜、傅诺毅、王维林、庄鹏、刘建朝、庄庆瑞、刘超、刘毅清、秦纪霞、张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