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43292-2014
备案日期:2014-09-15
备案公告: 2014年第11号(总第179号)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开业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应符合的节能和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可参照执行。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镇江市运输管理处
田永生、李云飞、潘建跃、王晓平、蔡健、陈明、吴少松、王恭斌、殷国鑫、虞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