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55491-2017
备案日期:2016-05-16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总第213号)
本标准适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并适用于以下情形之一:a)投入使用满十五年的或者安全评估后继续使用满五年的;b)发生一般等级以上事故的;c)使用单位、产权人、承租单位等认为有必要进行安全评估的;d)政府或者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e)其他影响电梯安全性能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委托。
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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