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54295-2017
备案日期:2017-04-06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总第210号)
本标准规定了连平鹰嘴蜜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连平鹰嘴蜜桃。
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连平县农业局、连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骆房增、吴超、谢文杰、骆韵芳、赖建华、禤友强、陈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