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52130-2017
备案日期:2016-12-26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号(总第205号)
本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设置要求、人员要求、服务时限、服务要求及服务监督、投诉处理与改进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与邮政普遍服务相关的其他组织和人员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也适用于邮政企业提供的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李燕、马娜、盛家俊、王晓挺、夏玉宾、康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