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52414-2017
备案日期:2016-12-22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总第206号)
本标准规定了公众版电子地图的测绘基准、数据源、地图分级与要素选取、地图瓦片、符号与注记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公众版电子地图数据的制作、加工、处理及地图瓦片的制作和数据交换。其他电子地图制作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福建省制图院、福建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何小娟、林筝、周婷婷、戴济平、王瑞璋、王昀昀、王宗权、吴晓琴。